親愛的:我終於有勇氣,將天也難容的 8 變出來!
中和區中正路 872 號,
上個月才在惋惜
違停造成一位女大生的犧牲,
10 月中旬愛違停的囂張客,
陸續回籠!
反正我已經下定決心,
每次經過一定錄影檢舉再檢舉!
人是一種容易遺忘的動物,
而我永遠不會忘記,
872 號,
日常的違停氾濫別再帶走無辜的生命!
人生一定是在不斷的突發狀況中,
讓自己變得更茁壯!
幾週前,
電腦硬碟居然去蘇州賣鴨蛋,
早已收集齊全的戰車種戰文照片,
無灰燼地全部昇天!
我居然沒有一絲絲可惜的感覺,
更新硬體後當然要展開新的發文計畫,
嗯!先從感恩做起,
再許下新的希望與目標!
【感恩】
當所有的檢舉軟體都消失在電腦中,
感謝楓岳的熱情支援,
讓我找回熟悉好用的舊版軟體,
什麼是即刻救援我終於體會,
再次銘謝!
【感恩】
請搜尋臉書:交通會客室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1999/
每次看到必檢舉部落格的圖騰,
依然佔據在交通會客室的首圖上,
我知道檢舉交通違規之路一定不孤單!
(新北市年破 20 多萬件,怎會孤單)
曾經組長,終生組長,
還有裡面所有熱情、勇敢的小編,
感謝您們的默默付出與耐心教學,
與有榮焉!
【新希望】
PC版:內政部警政署-贓車查詢系統
https://iweb2.npa.gov.tw/NpaE8Server/CL_Query.jsp
最近愛上這個贓車查詢系統,
所有違規車輛上傳檢舉完成後,
我會再多一道工查詢是否為贓車,
PC 版非常方便一次可以查 5 輛喔。
期許在相機、記錄器引退儀式前,
本人可以協助查詢贓車 10 輛以上!
抓贓當仁不讓呀!
若在路上看見可疑車輛,
想要立即查詢是否為贓車,
請下載「警政服務 APP」,(步驟如上圖所示)
有興趣者一起來貢獻社會喔!
【新希望】
udn部落格:虎爛申訴必流傳
http://blog.udn.com/7b5a75d0/article
此部落格絕對是全臺灣唯一!
唯一記錄違規者唬爛申訴判決書的部落格。
目前已經分享 100 篇已重點整理的判決書,
期許自己可以盡快完成「法院環島」,
將全台灣的虎爛申訴完整收藏。
唬爛代價 300 元啦!
【新希望】
某晚發現一輛並排違停的貨車,
疑,
享受並排違停卻孬樣遮車牌?
我心中憤怒不平,
猶豫中,
持續慢慢、慢慢靠近車牌…
親愛的,
我終於有勇氣,
將天也難容的 8 變出來!
希望未來看見遮車牌的並排違停車,
都能有十足的勇氣來掀開!
想要模仿者,
務必全程錄影保護自己喔,切記!
【新希望】
自稱為並排停車必檢舉的我,
不發戰文不痛快!
本人希望 107 年開始,
每個月至少發文分享,
並排違停車前、車內無人的照片 30 張!
(如上並排圖 1~5)
違停者想挑戰 2400 元罰單的快感,
我一定成全!
檢舉交通違規者,加油囉!
奇妙的是
我才檢舉兩台機車
兩台竟在送出時都顯示已有他人檢舉...
我怎麼不覺得有這麼多人在檢舉噪音?也太巧吧
還是這又是政府對付檢舉人的新招?
幾個月前更扯
我檢舉ㄧ台改管噪音
結果環保局回應說該輛車幾個月前已通過驗車
所以直接併案不處理
阿他現在又是噪音管阿
擺明就是他驗車換原廠管驗
出了監理所又換回噪音管
算了算了 公家單位真的都一個樣 度濫
有一個智障上新聞,
為何我說你是智障,因為你看朋友的車號,偽造車牌,
大智障,
都要偽造,自己虎爛英文與數字,一樣的效果呀,
高雄人以你為榮哦,
垃圾渣。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1031/1232111/開權利車掛瓦楞紙車牌 太粗糙被警看穿
版大自此要改暱稱囉
不只檢舉並排2400
可能不久的將來
檢舉公車停靠區的違停也是2400
ㄣ.....
就改個"並排、公車停靠區必檢舉"吧!
公車停靠區違停 擬提高罰兩千四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90265?from=udn_ch2cate6639sub7321_pulldownmenu
公車停靠區違停頻傳事故,交通部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高公車停靠區違規停車罰鍰,從現行六百元至一千兩百元,提高至兩千四百元。另交通部道安會執秘謝銘鴻說,將透過提高罰則、科技執法,降低事故,交通部長賀陳旦及六都交通局均表認同。
本報日前報導公車停靠區因違停嚴重,但警方取締宛如「趕鴿子」,屢致事故。交通部昨召開道安會報,道安會針對公車停靠區違停提案,北市也提出輪椅族因公車無法停靠人行道上下不便,六都都認同應嚴格執法。
謝銘鴻說,公車停靠區違停危險有目共睹,危險程度不輸併排停車,昨道安會在會報中提案提高公車停靠區違停罰鍰額度,比照併排停車提高到兩千四百元。
道安會也提案鼓勵地方政府以科技執法落實取締。謝銘鴻表示,雖然台北市有推公車駕駛以行車記錄器拍攝違停,但是否取締仍須倚賴客運公司、司機提供,事後也須員警人工判讀,因此鼓勵六都提案申請經費補助,並研發有效嚇阻違停的科技執法設備,可直接判別違停、車號等,也能減少員警負擔。
另一個重點就是判決書要白話文 化。
蘋果新聞有一個專欄分享最新的台南法院
白話文判決書系列
看白話文判決書真的很容易懂哦
哈哈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030/1231517
機車走人行道,罰600, 警官不用生氣,
如果這位陳警官有處理過我的檢舉案,
我願意幫繳600,真心!
哈哈,
警察也可以違規走人行道,那檢舉為何不能違規?
愛違規的人,不要再用這來說嘴囉!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02/1233660/
官威阿官威
由此可知台灣真的沒救了
又一個新聞可以證明,
雖然跟檢舉交通違規無關,
但是這類人渣違規違停時,誰去勸導都一樣,
所以別再說什麼檢舉者要勸導的智障幹話囉,
新聞裡有人臉,真無恥。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03/1234061/
慢也有慢的好處
新莊分局目前都是壓線回覆
我最近看某些車輛定點違停的
我都拍正面無人
算兩個月就好
兩萬多罰金跑不掉
這次我絕不心軟
見一次檢舉一次
有車格不停硬要停紅線 當大家傻子就是了
因為高雄智障愚民垃圾渣一堆,
這次是無恥一家親囉。
笑死我了。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05/1235601/
我也來抒發一下
我無意 也請勿對號入座
我不是瞧不起窮人
但是.... 窮人真是問題多
這樣的事還真是多譙譙
只見事前的無腦衝動
再來的只有事後的無限懊悔
高雄母子機車違停被拖吊 竟扯壞員警衣服遭法辦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799999
高雄市潘姓機車車主,今天下午在五福路人行道違停,被交通大隊吊上拖吊車,潘見狀爬上拖吊車,企圖強將自己機車牽下來,市警局交通大隊陳姓警員前制止,雙方爆發拉扯,潘男當場被陳警摔倒並壓制在地,潘母情緒激動,竟衝上前咬傷陳的背部,拉扯間造成陳胸頸及右臉頰及等部位受傷、上衣也整件被撕裂,潘姓母子被警方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等罪嫌法辦。
轄區新興分局自強派出所接獲勤指通中心通報,得知交大警員在五福路執行拖吊勤務時,與民眾發生糾紛,立刻到場制止潘男(30歲)與潘母(51歲),並將兩人逮捕,帶回派出所調查。
潘男對警方表示,他擔任螺絲工人,家境貧寒,母親有情緒障礙,精神狀況不穩定,今天騎車載母親到市區散心,到百貨公司借上廁所,沒幾分鐘走出來,就發現機車被拖吊。潘男供稱,他不知道不能把機車從拖吊車上牽下來。潘男與母親事後對於違停糾紛與警方拉扯,感到十分懊悔。
平常如果警察積極取締違規
現在也不會被人民看無
之前在新莊某一路口看到一台螃蟹車停在路口也不走
騎車經過才發現是被拖吊的民眾在車前攔著拖吊車跟警察吵
反正在台灣不用怕做錯事
但要比人大聲就對了
這個社會早就是非不分了不是嗎 哈哈
什麼"王*萌"、"王*投"
哈哈
真希望大家都改姓王
走在路上可就都草木皆兵了
其實這些王先生不必出門都可以檢舉
真正可怕的檢舉大王是古狗街景車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街景車會遮去人臉及車牌
遮不住的是街景
靠著街景照可真是檢舉不完
路邊紅線違停
路邊並排違停
路邊超出機車格違停
人行道的各車種違停
除了這些違停亂象可檢舉外
再來的就是長期霸占騎樓設攤及餐廳廚房
這些才更是嚴重影響行人通行的權益
如果看到有人對著你的騎樓攤位拍照
記得先擺個笑臉
奉勸千萬別想有什麼反制檢舉人的行為
就算檢舉人不提告
小心自己先被社會維護秩序法移送
多來幾次後
再來就是檢察官找上門囉~
無恥不繳停車費的垃圾車主,
你再囂張呀,幹。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09/1238138/
紅牌重機盧洲摔車一下死兩人
上國道保證天天死二十人
大型重機笑死人,殯葬業者笑呵呵
再次證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09/1238378/
這種事還搞不清楚!
自家騎樓只能自己停
自家騎樓前的紅線不准別人停
就讓別人的檢舉紅單來教育告知騎樓是否能停車的這檔事
騎樓若是想停車就請搬離都會區
議員別忙著陳情虛假意
幫忙選民繳清罰單才是真服務
車停自家騎樓 一口氣收到23張違規罰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813306
車停自家騎樓遭檢舉違停,高市議員簡煥宗日前接到鹽埕區民眾陳情,許姓里民將車停放自家騎樓,竟然一口氣一天內收到23張違規紅單,許男說,他在該地點住超過30年,還是第一次接到這麼多罰單,質疑警方作業程序問題,鹽埕警分局交通組指出,23張罰單是檢舉人在8月、9月拍照檢舉,警方依程序製單後,同一天開出罰單,但不是在同一天拍照檢舉。
簡煥宗表示,交通違規被民眾檢舉成為常態,連承辦員警業務量多到吃不消,警方應了解開單目的是為改善交通問題,簡煥宗還透露,許姓里民左右鄰居也被開近40張紅單。
許姓里民住在鹽埕區建國四路,附近鄰居江男說,以前都沒有發生過類似問題,長期以來鄰居們停車都已經達成共識,互相尊重,但沒想到接連遭人檢舉,鄰居們最近陸續都有收到紅單。
鹽埕分局交通組長李俊達說,許姓里民接獲23張紅單是檢舉人在8月、9月所拍的,對方並非鎖定許姓里民所住建國四路,而是整個鹽埕區,警方製單有其程序,收到檢舉函,查證屬實,判定為違規行為,須在3個月內製單後寄給當事人,才會產生同一天製單狀況。
騎樓到底能不能停車問題,李俊達說,民眾檢舉的案例,依規定警方須處理,騎樓算公有地,許姓里民將車子停在騎樓地,騎樓前方馬路也有畫紅線,認定違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開單,一張開罰900元,23張共開罰2萬700元。
警方提醒,車輛停放在騎樓不得妨礙公眾通行權益,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樓屬「道路」範疇,若違反規定恐遭民眾檢舉或警方取締開罰。
終於上新聞,
我今年也有發現
昌盛街44號開始,雙號到60號左右,
全部是佔路違停的長期路霸車主,
全部遮車牌
真是有趣的現象。
不過,我重點放在旁邊的幸福路,
昌盛街這種地方,交給別人囉,
檢舉者加油。
http://news.tvbs.com.tw/life/811107
那邊有很多很不錯的新手指導教學
還有各縣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也有很多如何檢舉交通違規的說明
這邊是大家討論檢舉心得跟網路新聞還有智障話語的園地
比較少提供新手指導教學唷
檢舉可以寄各縣市警察局長信箱
也可以寄各縣市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也可以寄縣市首長信箱
也可以寄警政署長信箱
你愛寄哪就寄哪
最重要是要車牌清楚違規事實明確
警察才會開單告發
因為最近傳得蠻大的
聽說里長也出馬了 哈哈哈
還有我不覺得警察會主動掀開舉發
違停遮車牌警察根本不理好不好
會理的話誰敢遮車牌
連違停都不敢違停
八成一定是檢舉人去報案的拉
而且我發現關鍵字
"但住戶表示整台車直直的停才不會擋住公寓樓梯出入口,再加上住家周邊停車格不多,又嫌停車場遠才會這麼做。"
台灣人是多懶?嫌停車場遠勒
他媽的就一定要停在家門口就是了
一堆台灣鯛 被檢舉剛好
這個不必上臉書討拍
應該將派出所長的嘴臉與所形所為直接張貼在三峽老街
然後下方署明店家大名
這樣就有免費廣告與賺人熱淚的事實
不是惡店不來開
就是被取締也要討拍
討來討去卻被拍
自此三峽出特產
還望各位大大路過去拍拍(檢舉)
讓此惡店生意不成變阿呆
三峽攤商當街嗆派出所長 上網討拍取暖反被譏諷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815217?from=udn_ch2cate6639sub7320_pulldownmenu
新北市三峽老街商圈某店鋪,過去因常在店門前騎樓加設攤架賣茶葉蛋被警方取締,認為警察找麻煩。老闆娘不滿三峽派出所長曾琮庭日前騎機車衝到店門口大聲告誡,她認為自己已經配合政策改進,卻還被所長連名帶姓指責,憤而拿出手機錄影,故意對著街上往來眾多遊客大聲嗆所長。
老闆娘的兒子昨天貼文將影片公開到地方性臉書社團「我是三峽人」企圖討拍,暗指所長曾琮庭對60幾歲的媽媽不禮貌。結果內文和影片貼出約12小時,吸引網友600多則留言、700多個表情符號。
但幾乎一面倒支持警察嚴正執法,闆娘兒子想到臉書討拍取暖反而被打臉,網友紛紛留言,認為影片裡的婦人比警察還兇,甚至形容、取笑他們是「台灣鯛(刁民)」、「從此三峽鯛變新土產」、「我們要對阿桑有銅鋰鋅」、「這算哪門子討拍?笑死~想幫自己家打廣告也不是這樣吧!」
對此,三峽警分局交通組長陳重華說,三峽老街商圈1年有88件違規設攤被檢舉取締,許多攤商認為租金很貴,都希望擴大營業空間,但他呼籲攤商可跟房東確認清楚,騎樓是公共空間,不屬於承租範圍、不可做為營業場所。
當天陳姓攤商雖然沒有違規,但是她經常被檢舉,因此所長再度去提醒,目的是要告知違規事實、指導法令規定並勸告不要再次違反,警分局支持派出所員警依法嚴正執行。
所以對昌盛街的奇景我不陌生
六年前我住的這條街上也跟昌盛街一樣
我假意問店家
為何可以在騎樓停汽車而警察不會來取締
店家回答派出所允許
只要有留行人通道幾可
說真的
這個行人通道可以說是自由心證
那個寬度是店家自己決定
六年後呢?
沒有人敢將汽車停在騎樓了
剛開始也有人在車牌上遮布或是蓋木板
或是在車前方放禁止通行立牌之類的障礙物
我還是繼續檢舉啊
沒車牌的逕送市長信箱
慢慢地....敢停的越來越少了
其實看著騎樓一輛輛汽車直停
說真的這些店家在自己門口放炸彈
因為自己的後巷也是違建堵死
碰上瘋子縱火的話
大概都是死路一條
所以這種停車方式根本是自尋死路而已
我是觀察我檢舉汽車直停舉發成功的案例
如果樓上住戶樓梯通道是面向騎樓的話
這種停車方式都會被舉發
如果騎樓沒有樓上住戶樓梯通道
則這種檢舉就有很高的爭議
通常是不會被舉發
然而機車停騎樓要檢舉是相當困難
這跟交通局的政策有關
想要檢舉騎樓停車的盡量檢舉吧~
台灣最大的檢舉達人
不只有監視器還有自動辨識車牌
更先進的是與交控中心連線耶
更嚴格的是臨停5秒鐘也要取締
不知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公車站違停 台中裝監視器直接擷取影像、取締告發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2816655?from=udn_ch2cate6641sub7325_pulldownmenu
許多機汽車違停在公車站牌前影響公車停靠,乘客得穿過車陣搭車險象環生,輪椅族更無法上車,台中市府為了杜絕,創全國之先試辦「動態取締」,在公車停靠頻繁的50個站優先裝上可辨識車牌的監視器,違規停車不論5秒還是半小時,都可直接擷取影像、取締告發。
台中市警察局統計,在公車停靠區違停的件數很多,今年1-10月取締件數超過2萬件,最高可罰1200元,即使臨停上下車也不行,最高罰600元;但以往靠巡邏或檢舉取締,往往警員趕來時,違規已離開,無法達到遏阻效果。
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說,市府到韓國首爾考察,發現在公車站牌裝設監視器,可對違規停車或臨停的車輛逕行舉發,經評估實務與技術都可行,向交通部爭取後,全國在台中市率先試辦。
王義川說,市府將在違規熱點、停靠頻繁的50個公車站先裝監視器,可自動辨識車牌,並與交控中心連線;只要汽車違規停進公車停靠區,直接擷取影像、辨識車牌和車種,再傳給警察開罰單,不必等警察來拍照,臨停5秒鐘也可以取締。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違規在公車站10公尺內臨停或停車,最高可處罰600元或1200元,即使臨停上下車也不允許,民眾勿輕易觸法。
多數公車族支持,表示很多駕駛沒公德心,把車輛違停在公車停靠區,公車進站得停在快車道或併排停車,影響交通動線,上下車得跨越機車道很不便。
開車的陳姓上班族建議,市府和警方應做好宣導,免得有人不知臨停被罰,會批市府搶錢。
酒駕...
鞭刑....
關到死.....
這個爛話題
原本寄望冥噤黨上台國會佔多數
可以讓我們能看到那個鬼島天光出現
現在執政已過一年了
這樣的慘事還是繼續讓我們看下去
然後呢?....
我是覺得啦
冥噤黨應該要有宣示的決心
冥噤黨先推出一個執政黨員公開替酒駕者施予鞭刑給社會大眾看
再發生一件就推出兩個執政黨員公開替酒駕者施予鞭刑
表示自己全面執政對酒駕肇禍無法遏止
直到鞭刑、關到死實現為止
否則只是淪於嘴砲
惡劣 金錢豹酒女3度酒駕 撞死烘培新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115/37845852/
惡劣至極!在台中市金錢豹酒店上班的顏姓女子,已有兩次酒駕前科且被吊銷駕照,昨天凌晨竟然第3度酒駕闖紅燈,撞死頗有名氣的烘焙新秀陳育邦,還肇事逃逸,並一度謊稱車子是別人開的,被警方拆穿後,顏女坦承因怕酒駕被逮坐牢才肇逃說謊,警方偵訊後依酒駕致死等罪嫌移送,法院裁定收押。喪子的陳父流淚感嘆:「兒子辛苦工作卻落到這種下場,真是欲哭無淚!」
警政署統計,去年全年酒駕死亡95件、102人;今年1到9月酒駕死亡56件、58人。警方調查,肇事女子顏子娠(34歲)平時在金錢豹4樓金山酒店上班,花名「瑋瑋」,曾有3段婚姻、育3子,父親開工程行,顏女肇事賓士車為2012年份C250,新車價格約249萬元,登記在母親名下,死者陳育邦(32歲)是法式甜點專賣店雅妃烘焙坊的老闆,臉書粉絲團有1萬5千人追蹤,是烘焙界的明日之星。
昨天凌晨1時許,陳男騎車到大賣場購買烘焙器材,回程經西屯路、文心路口,被顏女開車撞上,陳男當場被撞飛,機車四分五裂,連前叉都被撞斷,可見撞擊之猛烈,陳送醫不治,顏女則肇事逃逸。警方獲報在600公尺外的路口找到肇事賓士車,發現顏女坐在副駕駛座,同車李姓(25歲)、林姓(29歲)男子坐路邊。3人推稱肇事駕駛是綽號「小胖」男子,肇事後棄車逃逸。
但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只李男、林男下來推車,未發現「小胖」,顏女才坦承是肇事駕駛。她酒測值是超標的0.46毫克,車內還搜出5公克K他命,訊後將顏女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送辦。
警方查出,顏女前年10月曾酒駕自撞電線桿登上媒體版面,後被判刑6月,去年又因酒駕被查獲,今年5月起被監理單位吊銷駕照。顏女供稱,因害怕第3次酒駕被逮恐入獄服刑,才會串通說謊。兩男供稱,他們開賓士車去接乾姊,乾姊有酒意仍堅持開車,不料才開不到2分鐘就闖禍。
據酒店幹部及公關說,公司在店小姐,一般都有10餘萬元收入,業績前3名有30餘萬元收入,但顏女是經紀人帶的小姐,非在店小姐,看出勤天數,收入較少。
警方表示,該路段限速50公里,目擊者描述,肇事賓士車時速至少160公里,連闖2個紅燈後撞上騎士,還一度打滑蛇行,回穩後直接逃逸。物理老師謝孟翔說,以賓士車連人約1750公斤、機車連人約200公斤,以時速160公里撞擊時間0.5秒的瞬間力道約400公斤重,相當10台電冰箱壓身上。
陳父昨說:「肇事女子開得很快,誰都躲不過這一劫!」說完後就趴在櫃子上痛哭,令人鼻酸。陳母哀傷說,兒子才剛做出點成績,希望穩定後能再開其他分店,沒想到一場車禍全夢碎。
顏女母親昨到警局探視女兒,顏女立即下跪抱著母親痛哭說:「怎麼辦?」顏母安慰她:「遇到了就要面對。」警方強調,為防制酒店小姐酒駕歪風,將在金錢豹酒店前酒駕臨檢。
之前有被我檢舉的開始遮車牌
然後我寄信給署長請警方處理掉了
結果現在又開始回來違停
然後被我檢舉後又開始遮車牌
哈哈 到底是要循環幾次阿
反正違規遮起來不要給檢舉人拍到就好了
警察哪裡會抓是不是?
如果取消民眾檢舉
是連一張罰單也收不到呀
像我被民眾檢舉紅線臨停那張
我人就在車子旁邊而已呀
警察來我可以馬上開走
如果今天民眾無法檢舉
那就是警察來勸導驅離
我馬上把車開走就好啦
繞個一兩分鐘
再回來繼續停
不都是這樣嗎?
接下來我也有招啦
我繼續來做實驗
我開始要來遮車牌
你民眾厲害就繼續檢舉我呀
我遮車牌就算你知道我的車號
承辦員警還是無法告發呀
這就就是惡大常說的
打不過他就加入他呀
很正常阿
員警認證不算違規或是不能開單
那就是沒有違規呀
不是嗎
智障論壇某幾隻白痴違規狗一直狗吠
我就是天天出去檢舉一百台呀
那我違停也收到民眾檢舉的罰單了
我也是違規狗呀
不好意思喔
違規人跟違規狗的不同在於
違規人收到罰單就去繳
絕對不會上網發文取暖
或是到處回文歪理狗吠
這就是人跟狗最大的不同
我跟版大一樣呀
早就準備了一百萬的罰款基金要來繳罰款呀
你厲害就天天來檢舉我呀
一次300
超便宜的
一年不過就是一萬
而且你還不一定每次都能檢舉到我耶
你看
我每次停一小時
我停了快半年喔
然後平均一個禮拜停兩天
這樣停了100次喔
才收到一張300元的罰單耶
真的就是大家常說的百分之一的機率呀
今天我如果只是停五分鐘十分鐘
說不定根本沒有這張罰單
百分之一真的太划算了啦
根本沒在怕
我違規
收到罰單
就是去繳呀
一張才300
又不是300萬
不用在那邊叫叫叫啦
我被檢舉一張300
我就是加倍檢舉300台
可謂良性循環呀
哈哈哈哈哈
因為某地點就算有人檢舉我插隊,
國道警察也都會自動幫我擋掉退件啦,就像退我件一樣 :P
國道警察某大隊和法院都認證的嘛,某地點插隊沒關係 :)
我真的覺得在某地點,
那些乖乖從遠遠的排隊頭就開始排隊的,真的是傻子唷
因為國道警察和法官都說那邊不用從頭開始排隊啦,哈哈
這麼好康不享用,太可惜了:p
我第一步就是去停在違停的旁邊阿
併排在他旁邊 然後靠得緊緊的
讓他無法上車 也無法開走
然後等警察來我再走 開心阿
有一次我被並排車擋住
又很急不知怎麼辦
我發現並排車沒有拉手煞車
哈哈
我就用推車的方式把並排車往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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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與板大有相同經驗,真是與有榮焉,以下絕對真實:
我二十多歲剛有駕照,買車時,2.0福特天王星
有一次早上要去上班,我被並排車擋住
又很急不知怎麼辦
我發現並排車沒有「關窗戶」
哈哈
我就把車門打開,用推車的方式把並排車往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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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高雄檢舉網頁換新面孔,如同版大講的,基層員警的抱怨,看看就好。
檢察官、法官也會抱怨案件太多,我如果是承辦員警,也會抱怨。
但是,若高雄市政府不重視交通檢舉,何必耗時費力更新檢舉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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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到貴版學習,迄今正好滿兩年,在此感謝版大及檢舉大的指導。
本人會繼續檢舉下去,直到有一天政府禁止民眾檢舉,屆時我會與各位一樣,先拆掉行車紀錄器、提高第三人責任險,接著橫行街頭。
真駕是撩然呦
這是民進黨中央對酒駕者的態度
這樣的人才確實培養不易啊
真的是要好好珍惜
以後在路上多撞死幾個同黨同志~
綠議員酒駕 停權1年改3月被酸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118/37848831/
民進黨新竹縣議員林昭錡今年6月酒駕,辱警「垃圾」,遭判刑6個月。竹縣黨部決議對林停權1年,未料民進黨中評會卻翻案,改停權3個月。網友酸:「這就是DPP對於酒駕的態度。」中評會昨回應,林確實有悔意也致歉,決定給他改過向善的機會。
對停權案引發的社會觀感,民進黨中央坦言,處分確實包括選舉考量,因為中評會通過決議、送中執會通過後,停權3個月處分最快12月生效,林昭錡還能趕上明年3月之後的黨內議員提名;畢竟民進黨在新竹縣議會只有3席,人才培養不易。
林:很不公平
新竹地院判決指出,林昭錡(59歲)6月間酒駕行經新竹市區時,停車在快車道上呼呼大睡,林卻仗著議員身分,辱罵警員「垃圾」等語,被警方過肩摔壓制,並依現行犯逮捕,酒測值竟高達0.76毫克。
法官調查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將林判刑4月,酒駕也判4月,合併執行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民進黨新竹縣黨部也據此對林祭出停權1年處分。
對黨中央「惜才」從輕發落,林昭錡昨說,他是老黨員,當過黨部主委,為黨付出很多,若對他停權3個月,覺得不公平。新竹縣黨部主委吳傳地則說,會尊重黨中央決議。
我每天看見幾十次,叭叭叭
全部都可以上新聞囉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19/1243836/
讚!讚!讚!
看著一年前版大極力推薦的電視劇
第一集中開宗明義就說
朝廷有問題 江湖找答案
難怪版大會極力推薦
今天一口氣看三集
為了看版大推薦的電視劇
看來此後真是夜未眠了
享樂還是比較重要
就暫時讓那些違規狗逍遙一陣子囉~
就如同進到歌劇裡的化妝舞會場景
真是感到陌生中有絲絲的熟悉
只能從字裡行間去找尋孰悉的身影
現在要回應的不再是"***大大"
現在要改成"167樓的訪客大大"
感謝167樓的訪客大大的鼓勵
我真的要好好欣賞版大推薦的電視劇
那些每年成長的檢舉罰單中
就如同167樓的訪客大大所言
隨時出門隨時有
我也是樂的停紅線違規來檢舉愛停紅線的同好們
就比賽看誰比較早接到掛號信
比誰的心臟比較大顆
哈哈哈
繼續看下一集囉~
你數年前新泰路會被開單
但現在可能不會了
我就算不是用餐尖峰時間經過新泰路
也可以看到滿滿的汽車半邊上人行道的違停 一整排真的不誇張
何時看到警察去取締過?
我曾經在台北也是機車被併排的汽車檔著出不來
我直接大剌剌在車前拍了兩張照片
然後通知餐廳服務人員請車主移車
我車騎走 回家檢舉
這種垃圾越來越多
政府和警察縱容下的產物阿 守法者都被當北七
然後被檢舉就靠北檢舉達人怎樣怎樣 有夠智障
這很正常呀
現在的風氣就是
警察不會主動取締
都交給民眾檢舉啦
然後如果違規狗在靠腰
警察就說
"都是有人檢舉的 我們不得不辦呀"
全部推給檢舉人就好啦
他警察就輕鬆爽開罰單月領六七八萬把責任全部推給民眾
民眾檢舉就累得要死剪影片填資料等上傳連一毛錢都沒有
我有觀察最近的風氣呀
我最近一個禮拜每天都會打110
警察現在連來都不來了喔
以前還會來勸導驅離演演戲
現在是完全不來了啦
我都用公共電話打的喔
所以應該是無法被針對
所以我說現在的風氣變成
警察完全不會主動取締就算來也只是勸導驅離
檢舉交通違規這件事就全部交給民眾
然後違規人就氣檢舉人氣得要死
警察還是領他的六七八萬沒差呀
坐山觀虎鬥
爽的咧
天天檢舉的地方一定會有改善
這個我認同
但是你只要一兩個月不要去檢舉
跟你保證絕對恢復以往的榮光
違停滿滿呀
鬼島交通會爛
就是罰款太輕取締不嚴呀
我還希望快點取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法條
這樣大家都來爽違停
我們也不用再辛苦檢舉了
要違規大家一起來違規呀
我一定天天把車停在上橋處
大家都不要走
爽
兩段式左轉、禁行機車的議題都有收錄,
請大家繼續去置頂的11月文分享、留言囉!
檢舉者加油!
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
執政真是容易
有功我攬有錯別人承擔
違建有賴民眾檢舉
民眾檢舉有用嗎?
真的有用嗎?
真的有用嗎?
真的有用嗎?
因為沒用
所以要三次的強調語氣
我檢舉的大型鴿舍已經十年了
都還屹立不搖等著出人命啦
這種號稱清樓專案都是要人命換來的代價
大概半個月後
大家又開始要忙著選舉忙著開空頭政治支票了
這些政客的作為只能換得我的一個字的評價
呸!!!
中和縱火9死是違建 朱立倫:96年以前法律有漏洞
https://udn.com/news/story/11650/2835054?from=udn_ch2cate6639sub11650_pulldownmenu
中和昨夜違建公寓縱火案釀9死悲劇,該棟建築是民國96年既存的違建,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目前現有法律的確有漏洞。籲房東不要以賺錢為目的,應以人命作為第一考量,否則房東也會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朱立倫說,過去10年清樓專案、交安檢查有很多清查,不過對於老舊建築,尤其民國96年以前就存在的既有違建,在目前「現有法律上的確是有漏洞」。
朱立倫表示,希望嚴格清查管理,有違反建築法和消防公安的建築,都要讓所有住民了解。他更呼籲這類房東不要以賺錢為目的,要以人命安全作為重要可量,房東也會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工務局表示,中和該公寓頂樓違建是於民國96年就列管在案,當時查報並未有隔間出租的情況;工務局礙於人力有限,無法後續追蹤查察,除非有民眾檢舉。一旦查獲頂樓違建,有提供出租套房使用的情形,都會被列為優先拆除。
也想請問,開車時手伸出去外面耍帥,可以檢舉成功嗎?
我google說要符合三大要素才行
http://www.epochtimes.com/b5/4/11/19/n722646.htm
台北市龍江路巷口有家修車廠 天天把車停在巷口斑馬線和 門前人行道上 派出所就在不到百米轉角 很囂張
以前有人1999檢舉 竟然僅回覆 "員警已經勸導駛離..." 看來關係很好
現在只能打110 身分很容易曝光 附近居民就不願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