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說,公車站牌十公尺內,禁止 臨時停車喔
連一秒都不能停,當然公車除外
所以我只要看到公車停等區
十公尺長的長方形方格內
存在著瞎了眼的智障違停車
我一定拍照錄影,自主寄送檢舉
檢舉 這類公車停等區的違停
至今超過600件
成案率100%,從沒被退件
因為地上的方框就是最好的證明
檢舉紅線 還要錄影照到車前的紅線
才願意舉發
但是 這類公車站十公尺內的違停(有方框)
不用錄影到車頭的標線就可以舉發
很簡單就可以上手
因此誠心建議 想要初學檢舉違停的好友
先去針對公車停等區來 嘗試
保證成案率超高,讚啦!
曾有位好友上來留言說
十公尺的方格,曾檢舉過四輛違停車
讚,檢舉就是作善事!
而我的最高紀錄,
就是擠了10台違停的機車,
如上方照片,編號1~10,全部檢舉,福田累積讚!
真是打死也要違停!有病ㄛ!
我當然是 拍照拍照拍照10次,開心呀!
*******************************
在我的PO文:紅線違停還申訴,笑死人的無知 中
前幾天又有一位人士留言(27樓)
說我公布車牌是違法喔
我最喜歡公布違規者的車牌囉!
有沒有違法,不是妳留言者說了算!
有沒有違法,自己不去查,真是智障!
如果看到車牌就是違法,
你在馬路上看到的車牌是什麼?
你怎麼不把自己弄瞎呀!
笑死人囉!
因為妳說我公布車牌是違法,
我更想公布更多的車牌,
違法? 笑死我了!
再公布一張違規車牌:慶祝有人留言說違法!
還有一種違停者想法真是智障
以為 一半在框內,一半在框外
就可以沒事,比較沒罪惡感是ㄅ
可是都是違規垃圾行為,會害死用路人的違規
我看到更想拍照+錄影來檢舉
真無恥的行為
上下公車要安全,是人民的基本權利
違停在公車停等區的垃圾
比停在紅線上還更加 王八蛋 加千級
因為你讓龐大的公車並排停靠
讓 坐車的人民高度危險
讓 合法的駕駛騎士 增加百倍的意外發生機率
所以 違停在公車停等區的駕駛
我一定稱呼你是 無恥王八蛋
請大家 務必踴躍檢舉 這類的違停
一次可以救三人
救公車司機,救上下車乘客,救通過的用路人
這種一次救三種人的善事
哪裡可尋,哪裡可遇,哪裡可求呀!
********
用錄影本來就可以 舉發交通違規
連台鐵都公開掛紅布條來宣導
這是104年5月初,板橋車站拍到的
還有幾乎每一節車廂,都有宣傳海報!
卻有法官是智障,還有一堆學者是低能兒
說馬路上錄影 是違反個資法
大智障學者還說,錄影是侵犯隱私權
當學者還比我的知識還不如,無恥喔
馬路上 大家都可以拍照錄影
馬路上是公開場合,毫無隱私權
在毫無隱私權的馬路上 錄影
居然可以說成 侵犯隱私權
真是笑死人囉
這是在錄影交通違規耶
不是在錄影 房間內的妖精打架內
交通違規 都發生在馬路上,怎會有隱私權
所以還在一直強調錄影侵害隱私權的學者
絕對都是虛偽的王八垃圾
因為 全家,7-11 都裝了一堆監視器
這些學者進去買東西
有曾跟店員抗議 隱私權ㄇ
如果沒有,你就是標準的王八學者
標準都不一,還當學者,無恥證明
所以用錄影來舉發交通違規一定沒有違法
只需要有法源依據就可以
但以現在市議員無恥的態度
柯p不再嘗試,這是可以預期的
反正 現在人人都可以拍照錄影檢舉
大家踴躍來檢舉行善,打退違規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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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只要午餐時間,
不管身在何處
都會走路運動一下順便隨手拍拍檢舉
替七月並排加倍檢舉,暖暖身
我的最高紀錄是 70 秒,拍 13 台違停車
在路邊拍照檢舉,沒錢又熱又費時間
所以 每次問朋友
有一件差事,沒錢賺又很費時,要接ㄇ
他們都說 誰是阿達 才會去作啦
所以 我就是阿達,檢舉阿達人,
卻是天天很開心充實
這是所有上來留言的朋友能見證的事實
人生有低潮時,根本不用太悲觀
趕快去路上拍照檢舉交通違規立刻有成就感
網路上被霸凌被罵根本不用生氣或自殺
趕快去路上拍照檢舉交通違規立刻有目標
現在社會已經很畸形,
政府無能不執法,民代帶頭替違規者罵警察
看到違規者危害自己的生命居然沒感覺
還罵起檢舉者是吃飽太閒是ㄇ
我就是吃飽太閒,
所以中午吃飽就去拍違規
垃圾駕駛可以停紅線 或是 併排
當然人人都可以拍照錄影來檢舉,
有些違規駕駛真是低能又智障
看到我拍照還會下來 問我在拍什
還會去找其他違停駕駛一起來攔我問我
大家一定要知道
碰到你就可以告他
有個綠色爛立委的兒子
在馬路上被拍照
居然要人家刪照片,真是大智障
任何人都不能強迫你刪照片
這是基本人權,告對方強制罪必起訴
檢舉者大家都加油
違停垃圾 天天產生
我天天檢舉多多,開心也多多
有同感者,一起默默努力行善
想要體驗者,
給你勇氣信心,檢舉一點都不用怕
很簡單就上手
我智商很低不到80,都可以檢舉七千件
歡迎大家一起來檢舉
我會加倍檢舉到無能政府敗選下台為止
所有檢舉者,加油囉!
有人沒下雨或起霧在亂開霧燈
都開前霧燈
後霧燈不敢開怕被行車紀錄器拍去檢舉
順便問板大今天我去檢舉一件汽車違停在機車停等區,結果他竟然要我補件如下
請補1.紅燈亮起前,違規車輛尚未進入機車停等區2.紅燈亮起後,違規車輛正進入機車停等區3.紅燈亮起後,違規車輛停等於機車停等區。以避免車輛正常行駛欲通過路口,卻因正遇號誌轉換而不得已停於機車停等區之情形。
請點選此連結進行案件補正程序
處理單位:永和分局
承辦人:葉**
承辦人電話:(02)2921-9944
這樣我可以投訴到警政署長信箱投訴嗎,因為我也常常在中和和台北市檢舉相關的,都沒有要求補件過,而且照規定如果妳按照速限本來就是因該來的急的。
因為警察都不處理 違規 "臨時" 停車的檢舉案
果然這分局是有問題,
今天新聞出來囉:
標題:4警官涉放高利貸奪人房產 檢調搜索新北市刑大等處
新北市爆發警員涉放高利貸醜聞,新北地檢署查出新北市刑大張姓技正、
有海山分局警隊備隊張姓隊長,
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張姓所長,
蘆洲派出所呂姓所長等4名警官涉嫌投資,
並勾結蘆洲地下錢莊放高利貸,
待受害人還不出錢時,更強奪房屋,
新北地檢署今中午指揮桃園市調處,搜索刑大辦公室、
海山警備隊、
文聖派出所、
蘆洲分局、
蘆洲派出所等10處,
將帶回涉嫌人達10餘人。
據悉,涉案人除有技正,也有所長及隊長,其中有人投資數千萬元,
而當受害人無法還錢,涉嫌官警、地下錢莊便藉勢強奪房屋,移轉
至個人或小三名下,而受害人頗多,檢調除將清查幕後金主及資金
流向,並依涉嫌貪污、詐欺、重利等罪擴大偵辦。(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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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可悲!
我一直說,我多處,處處在檢舉交通違規,
就可以看清楚不處理的分局態度,
都是有內部問題!
像三重分局的情況(我有PO文分享過)
如今 蘆洲分局也是一樣,一點也不意外!
蘆洲爛地方,大家少去就對了!
我還覺得奇怪 前一篇怎麼都沒人留言了 XD
(我是用書籤固定跳到最後看的某篇 比較快 不是從首頁進去)
四台汽車那個好像是我說的 哈哈
你這個十台機車也太震撼了 大家恥力無上限 還真的第一次看到這種 板大你贏了 XD
像這種的話 是同一張照片 分別在系統裡 不同車號各檢舉一次嗎?
線上檢舉系統 好像一次只能輸入一個車號的樣子?
哪是哪分局?
我剛也收到海山分局46件回覆都不到一個月就告發
今天又有警察收賄包庇砂石業者
屏東有[砂石車]業者為了避免超速、超載被開罰單,涉嫌用招待跟送禮,要交通隊放水,屏東地檢署今天指揮廉政署,去搜索高雄、屏東、4個警察單位,有4個警察人員被帶回去訊問。
tw.news.yahoo.com/%E6%B6%89%E6%94%B6%E8%B3%84%E5%8C%85%E5%BA%87%E7%A0%82%E7%9F%B3%E6%A5%AD%E8%80%85-%E9%AB%98%E5%B1%8F4%E8%AD%A6%E5%88%B0%E6%A1%88-113211915.html
我認同您的檢舉~
但是~
有朋友的車子因為不明原因~
熄火無法發動~
推到路邊停在紅線區域...
還沒來的急拿出三角警示架...
就被檢舉達人拍照檢舉紅線停車~
請問~
這樣要算誰的....
搞得朋友還要去請拖吊公司出證明~
嗟~~~
當有故障車停在快車道時~
您會去幫忙推車嗎?
我不知道您會不會~
但是~
我會!!
*********************
快車道推車,
遲早被撞死,
大家千萬不要在快車道推車呀!
尤其是高速公路,真的
你不想活,其他駕駛還想回家吃晚飯哩!
01 還是智障多多!
有趣!
中午送件還沒異樣
晚上要送件 改版了
變得要多輸入好幾樣東西
違規地點
違規時間
違規車號
頓時拖到一點時間了
現在要一個檔案一台車了
真的是..............找檢舉人麻煩嗎?
一個紅燈那麼多台車越線
現在要一台車送一次
現在終於能體驗到大大們的幹譙了
哈,快修復ㄅ!
還有,利用警政系統查個資,一定要登入留下紀錄,
所以,今日新聞分享:
國華、一統徵信涉收購個資 警逮趙姓主嫌等人
中廣新聞網 – 2015年6月3日 下午5:12
國內規模最大的徵信集團「國華徵信」和「一統徵信」,涉嫌和黑幫
及地下錢莊勾結,從事暴力討債,並透過管道向多名員警收購民眾個資。
刑事局經過蒐證,今天發動大規模搜索,把趙姓負責人和集團成員共14
人拘提到案,全案依「組織犯罪」和「貪污治罪條例」移送法辦。初步
發現台中和基隆各有一名員警涉嫌重大,正由檢方深入調查。 (杜大澂報導)
國華徵信和一統徵信是國內規模最大的徵信集團,不過,傳出涉嫌多起犯罪
行為,檢警獲報追查之後,3號兵分多路執行搜索,將趙姓負責人和組織成員
共14人拘提到案。警方發現,這個集團以人頭登記方式設立徵信公司,
但涉嫌勾結黑幫和地下錢莊從事暴力討債,並以每筆4千到8千元的代價,
向特定員警收購民眾個資,全案朝組織犯罪、個資保護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刑事局警政監莊定凱說明案情。「事實上,這一統徵信、國華徵信等,
據我們調查人員所掌握,他是用人頭的方式來開設多家,事實上,我們今天
搜索就4家」
另外,檢警也約談8名員警,其中基隆第四分局安樂派出所吳姓員警和台中
太平分局偵查隊何姓小隊長,涉有重嫌,由檢方深入調查。
(圖╱杜大澂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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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 無故登入系統查個資,都會留下紀錄!
為了 8000 元,弄到自己沒退休金!
警察朋友們,務必警惕呀!
昨天台南就破了400大關
有史以來第一次
要這樣搞 結果到頭來
累的還是那些承辦員警
我都是邊剪輯轉檔 邊送件
所以不浪費任何寶貴的時間
加油加油 台南檢舉阿達人
希望有一天能看見500大關
本案應敘明並舉證該車"停車行為"(無人在駕駛座上保持車輛立即行駛之狀態,或車輛停放時間逾3分鐘),俾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請您補充相關資料。
難道我說沒人她就開可以開違規停車喔,還是這樣我因該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謝謝
i.imgur.com/AIjwkuJ.jpg
才在說破400大關而已
就在剛剛第一件舉發案件
已經從562開始跳了
只有爽而已
案號越多 檢舉起來特別亢奮
拚了啦 等等一定破600
因為我要開始消耗案件了
i.imgur.com/53y8Znp.jpg
目前舉發案件依然用跳的
後面還有一個大咖還沒上來
都這個時候檢舉
知道11點多都會遇到一個大咖
不過對台南交通的改善只是杯水車薪,
希望台南的人看到了, 快快加入檢舉的行列
現在一個車號一個案件
也是可以一個檔案多個車號
但是怕承辦員警會說
系統明明就規定你一個案件一個車號
所以依規定只舉發系統顯示的車號
其餘不予舉發
所以怕這樣 大家只好乖乖照規矩走
其實每天要舉發的車輛差不多
只是以前可以一個影片多台車輛舉發
現在每天舉發可以看見500以上案件
就是爽啦 繼續努力拚下去
目前已經 639 囉
繼續努力中
我是同一批次有若好幾車違規, 那打一台車號在車號欄位作代表
其餘車號, 我會在"內容"的部份,
寫下:
同批次另有其它違規車輛如下車號:XXX-XXX ; ZZZ-ZZZZ ; BBB-BBB ; CCC-CCCC ;
敬請貴司併案舉發
反正又沒規定不能一次檢舉多車;
而系統中的地點, 只要有序列的填地點, 以後只要打第一個字就會有以前留存的地點供選擇, 不用再COPY,
而時間, 反正是按拍攝時間依序送件, 所以每次只要微調一下, 還可以接受
反而是上傳的時間有更快一些了, 比較不會卡卡的
網頁出現問題的畫面傳送給他看
他就回覆說請廠商來看
用GOOGLE網頁滑鼠連點兩下就會出現輸入紀錄
並不是每格都要重新輸入一遍
只是現在時間輸入都要看一次影像檔
其實差也沒差多少時間 舉發還是滿快的
我也是會按照一台車一個案號
這樣每天的量就能衝高高 看了也爽
現在舉發都連號了
不玩了 來去睡覺
最後案號跳到 652
明天繼續 今天貢獻39台汽機車
就知道新北市蘆洲區真是爛地方!
結果今天又上報了,蘆洲真的少去,警察無能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05/623357/
【囂張】近百小屁孩刀棍上身 嗆警:辦我啊
目無法紀!新北市蘆洲區中山路一段223巷口,昨晚近9時許,聚集
近60輛機車約近百名小屁孩,各個眼露凶光還公然挑戰法律,絕多數
都未戴安全帽,甚至還攜帶刀械木棍,狀似談判尋仇。路過民眾驚見,
趕緊向警方報案。
蘆洲警分局獲報,立即出動快打部隊攔截圍捕。怎料,這群青少年見
警抵達,驅車快閃逃竄,大批刀械、棍棒、摺疊刀等危險物品,就丟棄
在路邊四周花圃。警力為防再度聚眾滋事,四處巡查攔捕,最後在信義路
34巷37弄一處無尾巷內,攔截到14名青少年。
警方表示,原本僅要查看14人身分,並搜查機車置物箱內,有無其他違
禁品就放行。孰料,這群少年見警欲搜機車置物箱,竟惱羞成怒嗆警:
「我說你們不能直接開車廂,因為你們沒有權利,車主不在,你們不能開!」
警問,「那把刀是誰的,這是誰的車子。我們要尋找車主,那你們幫把車主
找出來。」一名少年卻嗆回「你們自己去查車牌,不要騙我說不能查車牌」
另旁少年則瞪大雙眼嗆幫「怎阿,警察就能這樣喔,不然帶我回去法辦阿!」
雙方劍拔弩張,狀況一度緊張。此時,女警李嘉文,挺身溫攻柔勸「沒關係,
你們是不是可以慢慢說」只見少年態度囂張,仍續嗆警「是你們剛剛先兇我們
的。」女警一聽耐著性子,不急不徐接話「沒有人兇你們啊!你們5、60台
機車,在中國信託那集結,誰知道會出甚麼事情?沒有人要針對你們,
調查完你們就可以走了,有必要講話這樣嗎?」
少年遭柔勸,態度瞬間放軟,搔搔頭低語「沒有阿,我們只是說不能打開車箱看」
事後,警帶回14名青少年製作筆錄,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並通知其
他青少年到案說明。(曾伯愷/新北報導)
*************************************************************
無照駕駛 也不會告發,沒戴安全帽 也不會告發!
爛地方無誤!
看很久了 因為他都在附近騎
看到打110也沒用 他已經到家了
今天打去分局 說有一台無牌車趴趴走
那台車都停在某處 人都在幾號裡面
果然 一個小時再去看 那台機車已經不見了
晚上再去看也是沒看到 但是車主在裡面
再觀察一陣子 看那台無牌車還會不會出現
該不會已經被警察沒收了???
還有幾點說明
務必還是拍照錄影存證
沒辦法開單沒關係
至少是保護自己的證據,
尤其是打110通報 搶劫嫌疑車,
這種無大牌,我就不會上傳到交通違規檢舉網站
但一定會往上據報 出現地點,與證據,
請警方加強留意
但是警政署信箱 容量很小,一張照片就爆了
新北市警察局可以30mb看似很多
卻只能一個檔案
所以 這種無大牌的刑事犯罪預防檢舉
我都是 用影片,上傳新北市警局
您也可以打110事後,
再上書當地縣市警察局
請與某地預防犯罪,搶劫嫌疑車輛持續出現等事實
更有效果囉
我一直說,不用捐錢一定可以作善事
打110通報搶劫嫌疑無大牌車
就是大功德一件,想打還不一定有哩
這種福田之富
是跟捐款五百萬平起平坐的
恭喜樓上朋友
祝您開心囉
打給警察 在現場等警察來
警察跟車主講一講就走了
無作為
下次早上被我遇見
我一定跟在後面全程錄影
把影片爆料給蘋果日報
> 請問一下喔,我今天拍了一輛車輛雙黃線又逆向停在我這邊行駛車道的紅線上,可是永和分局的員警竟然要我補敘明如下(這輛車是有貼隔熱紙)
> 本案應敘明並舉證該車"停車行為"(無人在駕駛座上保持車輛立即行駛之狀態,或車輛停放時間逾3分鐘),俾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請您補充相關資料。
哈哈 永和就是這樣呀 不知道要罰300還是罰900 乾脆不罰為妙 之前也被退過很多件 XDD
我猜這位承辦人應該是蕭xx吧 因為之前也有收到一模一樣回覆的信 XD
之前其它承辦人的案件有特別挑了一個我認為最沒爭議的去署長信箱申訴
那個是一輛車整個停在人行道 人行道旁邊的馬路是公車停靠區
也就是車子停在行人等公車的地方 拍的是車子的正面
說是要我提供車輛後方的照片 啊車輛後方是有什麼特別的嗎?
整輛車都在人行道上面了 又不像紅、黃線 車尾沒壓到紅、黃線之類的!
照片裡也可以看到 公車停靠區的方格已完整涵蓋整台汽車的區域!
後來承辦員警打來 就像CD跳針一樣 一直重複一樣的話:
> 因為不知道駕駛座有沒有人 不知道要開哪一條
哈 算了 那時候在忙 我也懶得再跟他們吵 我猜是整個分局都這樣"統一標準"吧 XD
就像板大說的 從這些事情就可以大概知道分局的態度
蘆洲一直榜上有名 個人認為 以同樣標準來看 永和也是半斤八兩 XDD
不過神奇的是 過了兩三週後 收到另一封信:
> 有關民眾反映已提供違規停車檢舉照片,惟貴屬回覆其須再補正資料一案,本案經檢視舉證照片違規屬實,已於104年x月xx日業已逕行舉發。
是不同承辦人回覆的 不知道是不是後來他們內部開會檢討之後
發現這件太智障 不開單不行 然後有再另外處理 XD
不過沒關係 後來我有想到破解的辦法 但是因為他們回覆真的太慢
所以還不知道新方法有沒有效 XDD
To 檢舉就對了 大大
哈哈! 不知道您都是路過哪些區域 然後還要看是平日假日
其實台北市違停雖然沒有像其它地方那麼誇張 但也不算少 主要幹道上的確比較不敢亂來!
然後有的分局也跟蘆洲、永和一樣 因為我不知道要罰300還是900 因此不罰為妙 XD
如果有機會的話 可以去這些地方看看:
1. 假日下午-汀州路三段(捷運公館站背後那條)
那邊有不少店家 一堆賣吃的 路又小條 停在店門口當然比較方便囉!
2. 假日晚上+下雨天-開封街一段(麥當勞臺北館前店)
看看街景 整條都是紅線 只有一小段黃線 看了街景才知道 原來這條路是完整的兩線道
之前經過 麥當勞對面紅線那邊 全部停滿了車 不仔細看還以為有停車格 XD
應該是下雨天 旁邊樓上又是補習班還是啥 一堆在等著接人 路變小條整個塞爆!
3. 平日傍晚-民權西路(天祥路-中山北路二段中間的區域)
也是一樣 可能是因為有些賣吃的店 還有等著接老婆下班的
看街景也是整條紅線 照停不誤 六點半尖峰下班時間 最外側車道就跟殘廢一樣!
4. 假日-市政府轉運站(忠孝東路五段6號)+旁邊W Hotel入口前面
那邊有超大超好停的公車停靠區可以在那邊接人
W Hotel那邊整排都是紅線 有時候一樣照停不誤!
那邊還有個好玩的地方 就是那邊常常出現名車 因此你可以大膽拿出相機 or 手機
正大光明的拍 有些車主其實還蠻爽的 有點像是你在路上騎高檔重機
路人投以羨慕眼神那樣 但車主不知道拍照的人想的事情其實跟他不一樣 XD
不過這邊不知道是否因為是市政府所在行政區 目前成案率是100%
同樣的檢舉方法 換成永和可能只剩25% XDD
5. 假日-迪化街一段 台北霞海城隍廟附近
可能這邊算是個景點 又有不少人會來拜拜 附近路又小條
大家就開始亂停 然後路又變得更小條 XD
有些汽車更厲害 直接停在城隍廟門口的旁邊 人就不見了 可能進去拜拜了 XD
> 違規垃圾才屌
> 警察局正門口對面都敢停紅線
上次我看到一個 是計程車停在"警用"停車格
就是格子上面寫"警用"兩個大字的那種
他前面還有兩台警車 也是警用停車格
斜對面就是派出所 警察執勤回來要停車應該會... XDD
說我只會檢舉,一定不會去快車道推車!
我請大家一定不要去快車道推車,(或是停留)
若喜歡在快車道推車,保險要保高一點,結果,
馬上有在快車道停留 被撞死的慘死新聞!
喜歡助人,我都很鼓勵!檢舉一切合法!
可是喜歡在快車道推車,真的是助人嗎?
自以為是助人,其實是在害後面駕駛背負過失殺人呀!
今日1040608新聞蘋果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608/36595950/%E5%BF%99%E7%90%86%E8%AB%96%E9%81%AD%E8%BF%BD%E6%92%9E1%E6%AD%BB1%E5%8D%B1
標題:
忙理論 遭追撞1死1危
國道擦撞 未放反光三角
2015年06月08日
【吳傑沐╱苗栗報導】
國道小車禍,人在車道上理論卻被撞成一死一命危!國道三號苗栗段昨晨驚傳
連續追撞死亡車禍,先是小貨車與賓士車碰撞打橫在中線車道,
兩駕駛下車察看理論,疑因現場昏暗,且未在車禍後方放置三角反光標誌示警,
慘遭後方豐田轎車追撞造成一死一命危,肇事駕駛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法辦。
警方調查,昨晨三時許,李明家(二十八歲)駕駛賓士C250行經國三北上
苗栗苑裡路段,在中線車道追撞前方廖建輝(五十歲)駕駛的小貨車,小貨
車打橫停在中線車道,賓士車則滑至前方外線車道才停住。
將兩名車主撞飛的豐田轎車蘇姓駕駛,在現場接受調查。
兩人站車道察看
事故發生後,小貨車熄火未開閃黃燈示警,賓士車雖有開啟警示燈,
但兩車都未在後方放三角反光標誌,兩人下車在中、外線車道間察看
車損時,中線車道一輛劉代翔駕駛的休旅車,發現前方有小貨車打橫,
嚇得往內側快車道閃避,結果失控自撞內側護欄,車身打轉一百八十度,
逆向煞停在中線車道。
約兩分鐘後,男子蘇祐德(五十六歲)駕駛的豐田轎車突然看見前有事故,
緊急將車由中線車道往右切,卻高速撞飛往路肩跑的廖、李兩人,巨大撞
擊聲讓轎車內女乘客大叫,「唉喲,好痛喔、好痛喔!」轎車最後撞上賓士車
車尾才停住。
小貨車駕駛廖男被送往通霄光田醫院,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急救仍不治;
賓士車駕駛李男頭部重創、顱內出血,被送往新竹國泰醫院急救,有生命危險。
肇事蘇姓駕駛未受傷,但車上搭載的妻子、姊姊、女兒都受輕傷。蘇男說:
「發現右前方有(賓士車)閃燈時,又突然看到小貨車在正前方,反應距離
不到二十公尺,當時視線昏暗,也沒發現外線車道旁有人,直接切往右邊,
結果就撞到人。」
警方檢視肇事轎車的行車記錄器,確認是因閃避小貨車才撞上兩人,研判
事故路段無路燈、視線不良,且僅賓士車有閃警示燈、貨車沒閃燈,又未在
後方放置三角反光標誌釀禍。
................(全文請進頻果新聞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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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一個忠告:
就算擺放三腳架,還是很危險,因為
愛違規、超速、智障如忙瞎 的駕駛 非常多!
別以為有擺放就不會有人撞上,快車道真的不要去推車!
除非有多餘人手 能在後方指揮提醒!
要行善,檢舉交通違規一切合法!
大家加油!
說我只會檢舉,一定不會去快車道推車!
我請大家一定不要去快車道推車,(或是停留)
若喜歡在快車道推車,保險要保高一點,結果,
馬上有在快車道停留 被撞死的慘死新聞!
喜歡助人,我都很鼓勵!檢舉一切合法!
可是喜歡在快車道推車,真的是助人嗎?
自以為是助人,其實是在害後面駕駛背負過失殺人呀!
今日1040608新聞蘋果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608/36595950/%E5%BF%99%E7%90%86%E8%AB%96%E9%81%AD%E8%BF%BD%E6%92%9E1%E6%AD%BB1%E5%8D%B1
標題:
忙理論 遭追撞1死1危
國道擦撞 未放反光三角
2015年06月08日
【吳傑沐╱苗栗報導】
國道小車禍,人在車道上理論卻被撞成一死一命危!國道三號苗栗段昨晨驚傳
連續追撞死亡車禍,先是小貨車與賓士車碰撞打橫在中線車道,
兩駕駛下車察看理論,疑因現場昏暗,且未在車禍後方放置三角反光標誌示警,
慘遭後方豐田轎車追撞造成一死一命危,肇事駕駛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法辦。
警方調查,昨晨三時許,李明家(二十八歲)駕駛賓士C250行經國三北上
苗栗苑裡路段,在中線車道追撞前方廖建輝(五十歲)駕駛的小貨車,小貨
車打橫停在中線車道,賓士車則滑至前方外線車道才停住。
將兩名車主撞飛的豐田轎車蘇姓駕駛,在現場接受調查。
兩人站車道察看
事故發生後,小貨車熄火未開閃黃燈示警,賓士車雖有開啟警示燈,
但兩車都未在後方放三角反光標誌,兩人下車在中、外線車道間察看
車損時,中線車道一輛劉代翔駕駛的休旅車,發現前方有小貨車打橫,
嚇得往內側快車道閃避,結果失控自撞內側護欄,車身打轉一百八十度,
逆向煞停在中線車道。
約兩分鐘後,男子蘇祐德(五十六歲)駕駛的豐田轎車突然看見前有事故,
緊急將車由中線車道往右切,卻高速撞飛往路肩跑的廖、李兩人,巨大撞
擊聲讓轎車內女乘客大叫,「唉喲,好痛喔、好痛喔!」轎車最後撞上賓士車
車尾才停住。
小貨車駕駛廖男被送往通霄光田醫院,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急救仍不治;
賓士車駕駛李男頭部重創、顱內出血,被送往新竹國泰醫院急救,有生命危險。
肇事蘇姓駕駛未受傷,但車上搭載的妻子、姊姊、女兒都受輕傷。蘇男說:
「發現右前方有(賓士車)閃燈時,又突然看到小貨車在正前方,反應距離
不到二十公尺,當時視線昏暗,也沒發現外線車道旁有人,直接切往右邊,
結果就撞到人。」
警方檢視肇事轎車的行車記錄器,確認是因閃避小貨車才撞上兩人,研判
事故路段無路燈、視線不良,且僅賓士車有閃警示燈、貨車沒閃燈,又未在
後方放置三角反光標誌釀禍。
................(全文請進頻果新聞網頁)
*********************************************************
給大家一個忠告:
就算擺放三腳架,還是很危險,因為
愛違規、超速、智障如忙瞎 的駕駛 非常多!
別以為有擺放就不會有人撞上,快車道真的不要去推車!
除非有多餘人手 能在後方指揮提醒!
要行善,檢舉交通違規一切合法!
大家加油!
時間又省很多了,不然我都在趕6天的
有點吃不消,早上幫家裡工作,下午晚上要上班,
每天的檔案又很多,改回舊版省了很多時間
晚上這個時候又不穩定了
時常503當機
竟然跑出兩個A10406100000
不可能會有0000這種案號
通常都是從0001開始跑
明天打去交通大隊給承辦人員一下
只要出門就是一堆業績入帳
搞都搞不完 就算搞一輩子也是一樣
每個人都是抱持著僥幸的心態
只要沒警察就可以大剌剌的違規
一邊剪輯一邊轉檔一邊送件
真的是忙到不可開交
還要送嘉義區監理站的案件
還要上傳到YouTube
只要上路就是一堆垃圾無誤
也是有少數沒紅燈越線
乖乖停紅燈 綠燈才右轉
極少數而已 但是下一個紅燈又違規了
依然口袋入帳 從來沒遇見某一天沒案件的
自從加入檢舉行列 睡眠變“”淺眠“”了
只要熟睡期過了之後 凌晨醒來就會看天亮了沒
強迫自己再繼續補眠吧 有好幾次五六點起來舉發
老婆說你是瘋子逆 因為開燈影響她的睡眠
早上送件完全不會累格 超級順暢
每天都快樂得很
沒收入 台灣那麼多檢舉阿達人依然趕在D+6日送出
目的就是希望交通更好
要讓愛違規的垃圾一點教訓警惕作用
剛剛結案通知發現一件好事
就是主要檢舉的區域
此分局原本只有一個男承辦員警
現在多了一個女承辦員警
該不會是要來幫忙消耗我的大量案件吧
如果是這樣 安內我會不好意思內
到二段變成整排很多違停紅線汽車
等我有共來檢舉
大大有共也去檢舉
那間麵食的老闆都沒騎那台無牌機車了
都騎另外一台有車牌的
打兩次電話就奏效了 真爽
如果時間足夠的話 當下應該要立刻報警
先別說其它的 警察一來一定先請對方吃紅單 XD
不用跟這些人廢話那麼多!
那種人要是真的講道理 別人告知自己逆向的當下 就會知道自己有問題
多虧現在有行車紀錄器 把這些人的醜態攤在陽光下
同時保全足夠證據 維持自身權益!
不得不說 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的成案率真的很高 信義分局也是
有一陣子搭公車突發奇想 想說從公車裡面開啟錄影 貼在窗戶上 對著外面拍
看能拍到什麼東西 正常來說這是很難的 因為角度關係
很難拍到適合的畫面 或是車速過快 影像不清楚
但好死不死 有輛在路口斑馬線+紅線違停的車輛
當時公車碰巧塞在路口動彈不得 又剛好太陽下午西曬
把整輛車內照得一清二楚 車牌也是 且因為公車車身很高
完全可以照到整輛車的內裝(當然也就可以看清楚裡面沒人)
但距離有點遠 且有點過曝 因此車牌上的字會比較纖細 不過它的字母比較簡單
仍能辨識上面的字母 過了幾天就收到成案通知了!
如果換成新北市某些分局 一定又會開始跟你鬼打牆:
距離過遠 車牌不清(警察先生 你是不是需要配眼鏡?)
需附車尾照片
(車尾是一排合法停車格 且車主有沒有躲在車後面會有什麼影響嗎?
照片裡不是可以看到車子裡面沒人嗎?)
等各種令人笑掉大牙的回覆!
要買房子真的可以考慮買在這裡(雖然真的很貴)
犯罪率有沒有比較低我是不清楚 至少警察比較敢處理事情 哈哈XD
檢舉到承辦員警叫交通分隊 該區域派出所 保安總隊 也來夾白單
今天手機接聽到承辦員警的來電
希望我可以對此區域暫停檢舉
因為員警夾白單取締 我又檢舉
導致有些車主重複製單 投訴
意思就是如果我認同就先暫停一陣子
不認同也不要往上去給他申訴
我就好好好 畢竟檔案真的太多了
既然造成人家困擾 我們就改進
我也不是那種凹蠻的野蠻人
就暫停一陣子吧 動態違規影像每天騎機車一堆
除了那個區域 經過路線如果有紅線違停
我還是會停下來車前車後錄影 再截圖檢舉
目前手上還有2000多個案件等待結案通知
員警的結案速度永遠趕不上檢舉數量
愛違規的垃圾怎麼都那麼多 真希望立委能夠修法罰金提高一點
但是我沒去看時間是什麼時候
員警打給我是說 重複開單 民眾申訴
他業務已經夠忙了 還要多撤銷的罰單(有可能程序繁忙吧)
員警真的文書業務很繁雜 處理民眾的違規案件只是其中一項
既然我知道員警都是利用下班時間處理案件
我就將心比心 同情一下
我有反問他說 不是有多一個女警處理嗎?
他說 那個是來沾醬油的(實習一下業務啦)
沒多久就走人了 到頭來 還不是只有一個承辦人員
但是我跟別的分局員警聊過天
他說他負責開單 有另外一個員警處理申訴的罰單
所以是不同人啊 負責不同業務阿
沒關係啦 人家既然都打電話來了
就給他一 段時間舒緩一下
如果違規真的看不下去
再打去跟他講 本人覺得亂象又來了
如果汽車擋風玻璃沒白單 理應當然我可以檢舉
www.bmwcct.com.tw/forums/thread35931.html
我是很少逛汽車論壇啦 這些人都這樣嗎 是的話 交通會亂一點也不奇怪 XD
每個都是"自認"不會妨礙交通 會不會難道是你說了算嗎 XD
有些地方 巷道狹窄 晚上房子失火了 消防車進不去是要怪誰?
某些民眾:我只不過是吃個XX就開我單
跟某些議員講出來的話一模一樣
什麼樣的選民 選出什麼樣的議員
發生這種事件也有個好處 一個人講出來的話合不合邏輯 一聽就知道
如果發現有問題 這人其它的思考判斷可能也要打折扣 XD
當然 議員也是 媒體也是
哈 長知識了 原來凌晨開車可以走公車專用道 倒是沒注意過有相關的告示牌!
一直以來我是不檢舉機車亂停車的
畢竟某些地方的規劃實在是很有問題 現在開始要認真考慮了 XD
前一陣子到公館 印象中往永和方向的有兩個站牌
一個是在捷運站門口 一個捷運站門口再繼續往永和方向走
確切的地點在這裡: 25.013204,121.535707
(整串座標丟入Google地圖可看街景)
當時找了老半天 奇怪 都找不到第二個站牌 印象中是有的呀
雖然說我很久沒去了 後來發現 原來是淹沒在違停機車堆裡面 XD
i.imgur.com/QQqZSeC.jpg
這只有拍一角而已 從照片看 公車停靠區只拍到馬路上的"公車停"三個字而已
全部拍進去的話真的是滿滿的 我還真不知道要怎麼下去搭車
當時沒想那麼多 如果全部拍下來的話 搞不好有機會突破版大的10台機車的記錄 XDD
想搭公車? 很抱歉 自己繞過違停機車堆 鏡頭往右轉
從台灣銀行那邊斜坡下來 站在馬路上等車吧
那天有個老太太就是這樣 真的很慘 行動都不方便了
還要被大家這樣惡整 XD
另外 要不是現在看街景 我還沒發現機車堆裡面有消防栓(照片裡面沒拍到) XDD
這樣違規算闖紅燈嗎?
還是只能開紅燈越線
如果是固定桿拍照一定闖紅燈成立
但是民眾舉發送影片
主題我只送紅燈越線
有請專業的檢舉阿達人一起來討論囉
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626/36631315/%E6%AD%A3%E7%BE%A9%E9%AD%94%E4%BA%BA%E6%8F%AA%E9%81%95%E5%81%9C%E7%AB%9F%E7%A0%8D%E4%BA%BA%E5%89%B2%E5%96%89
其心可佳, 但用錯方法了, 然道不知可拍照檢舉嗎?
駡一駡又能怎樣, 罰幾次錢才會學乖
避免曝光衝突, 才能持續檢舉違規者,
也才能為國家社會多收一份收入
唉.....
東森新聞:
只因為違停紅線就要拿刀傷人嗎?
新北市一名呂姓運將,喝了酒情緒不穩,這兩天他疑似特別針對永和
一家飲料店,看到老闆把車輛違停在門口,就破口大罵,沒想到這回
竟然拿水果刀砍人還割喉,兩人大打出手,老闆用水管回擊,現場
血跡斑斑嚇壞路人。
畫面中身穿藍一的男子和車主在路旁激烈爭辯,車主不耐煩,從車裡
拿出塑膠管想嚇嚇對方,但男子看到這個動作,突然失去理智,先擒
抱車主,接著當街扭打,最後更掏出預藏的小刀往車主脖子劃了下去,
究竟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兩人爆發流血衝突。
重回現場,地上還留有血跡,可見當時打鬥有多麼激烈,事發在新北市
永和這家飲料店門口,被砍車主就是飲料店老闆,他把車停在紅線上,
怎麼也沒想到,竟然被割喉刀子劃深一點,恐怕連命都沒了。
原來砍人的呂姓男子是計程車運將,家住在飲料店附近,這兩三天喝
了酒就愛找碴,當下情緒激動,拿刀揮砍嚇壞路人,就連警方來處理
都被波及。衣服上還沾滿血跡,運將喊冤是老闆先拿水管攻擊,
才會拿水果刀反擊,但畫面會說話,呂姓男子最後依殺人未遂罪移送
法辦,才暫時讓這場糾紛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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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計程車司機早就一直再找飲料店麻煩,
終於按耐不住 想殺人了!
這關檢舉交通違規什麼事?
完全沒有檢舉的動作呀!
哈
看笑話就好,這就是現在台灣的新聞水準!
就是三個字:有夠爛!
台南地區, 東, 北, 中西沒問題, 其它區不知
交通部的認定: 依照交通部82年第009811號「闖紅燈認定」函示,車輛面對圓形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紅燈之行為。另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 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以「越線」處罰)。
常有民眾申訴,自己僅是「紅燈越線」,不是「闖紅燈」,然依前揭「闖紅燈」定義,只要有「穿越路口意圖」(如「緩慢速度前進」),且車身已深入路口範圍了,即視為「闖紅燈」行為,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之規定裁處1800~5400元罰鍰並記點數3點(機車1800~2700,小型車2700~4000,大型車3600~5400)。
所以重點是在"路口範圍" , 所以我通常會以是否進入路口(四方車道線的延伸範圍內決定送的條文,
我也常舉發一些機車, 不想兩段左轉, 就會先在紅燈時,先左轉過停止線, 到來向的路口等待綠燈, 然後再直行, 通常我都會直送闖紅燈, 幸運的還可加送"逆向"
紅燈迴轉也視同闖紅燈
每天幾乎檢舉到這一類案子, 尤其是大學路口與長榮路三段口(所以那路口還特別用紅色標示"闖紅燈告發"標示, 而不是黃色告示), 而目前檢舉過的都成案還沒被退回過 ;
這一案我送的話, 我會把綠燈後的全剪掉, 只送有紅燈的部份,避免額外生枝
紅燈右轉比越線還便宜, 應該沒人申訴
很多機車後輪過停止線然後影片就結束了 都送紅燈越線
員警就說這種影片叫他如何是好
因為影片再來就是綠燈了 我怕員警不開單
所以都剪輯到紅燈變綠燈前
自從員警要求後 我都剪輯車子過停止線後有變綠燈的影像了
很多人看左右黃燈紅燈就開始衝 直行還沒變綠燈
也是我檢舉之一 紅燈越線900 謝謝
員警也有說 大家都看橫向紅燈就開始衝 沒必要這麼強硬
我管你的 我就是要讓大家改變這個惡習
看了Chen大的內容 活躍的地點都在市區居多
安南區還有另外一位蔡先生
因為他的結案通知跑來我的信箱裡
另外,大大有考慮成立粉絲團嗎?
果然不出我所料 台南監理站的組長打來了
商量說未安裝後視鏡可不可以叫車主自行修復改正
車主會靠腰後視鏡而已還要請假一天來驗車
我就給他洗臉了 你公文通知車主立即修復改正
車主有沒有改正你知道嗎
我一個多月前檢舉一間瓦斯行的送瓦斯車
車牌嚴重毀損(肉眼近可辨識) 但是如果要檢舉他交通違規
一定被打槍 難以辨識 一個多月過去了
這個就是車主自行修復改正的結果
沒改正.....沒改正.....沒改正.....沒改正.....沒改正.....沒改正.....
還有一台車牌反白 也是 沒改正.....沒改正.....沒改正.....沒改正.....
組長頓時無言以對
麻豆站跟台南站都打來說 公路總局轉給他們的影片
他們電腦都不能播放 看我是不是能用照片就好
我給他們打臉說 燈光閃爍器怎麼用照片顯示
這個就叫做給你們方便給我當隨便
台南站你準備好了嗎 車主立即修復改正讓你便宜行事好幾百件
現在公路總局轉下來的案件 讓你頭痛不已
往後日子長的很 請台南站做好準備
這是自作孽 給車主方便 讓你帶來不便 活該
話說我也蠻好奇 "自行改正"到底效果怎麼樣
有的人根本就不甩你 不見棺材不掉淚 非得要車主親自請假跑一趟驗車才會改進
講人話聽不懂 一定要懲罰才會懂 XD
前幾天也送了幾件車牌文字模糊的給監理站 陸續得到回覆
全部都被要求臨時驗車 總算是遲來的正義
免得哪天這些車輛在路上撞人落跑 有監視器也沒用 根本看不清楚車號!
有的車牌像是吃了燒烤一樣 整個是黑的
有的是像被抹到便便 然後久了乾掉一樣 車牌上的字就是一整團土色
有的則是車牌底色正常 但是文字部分整個有被工具磨過的痕跡
靠近看可以看到非常明顯的刮痕 像是硬要把黑色漆刮掉一樣
用肉眼勉強可辨識 但是用監視器絕對錄不到!
看到這些車子在路上最好閃遠一點 根本無敵 XD
我平常也是白天檢舉的,當天晚上是因為睡不著,所以才出去"走走",平常半夜我幾乎是不出門的,免得給開(騎)車不長眼的撞上
每件上萬元起跳
兩天送了一件闖平交道(機車45000), 四件平交道右側超車及倒車(小型車22500)
右側超車檢舉可以成立嗎
安南區利用機慢車道超車
我開前面 後方汽車從我右側超車
案件都被打槍內
所以從此以後我就不檢舉這類案件了
你可以分享闖平交道跟平交道右側超車
上傳到YOUTUBE讓小弟開開眼界嗎
先了解兩個定義 :
一,『機車優先道』:為指示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佔用行駛。
二,右側超車包含了車道上的右側超車(定義請看 www.buzzhand.com/post_519849.html)
及汽車利用機車道(或路肩)超越前車,
通常我檢舉的是汽車利用機車道(或路肩)超越前車, 前者在一般道路上不容易成案, 高速公路比較可能成案 ;
一般檢舉此類案不容易成案的原因是, 沒有完整的過程, 通常只有從你旁邊竄出後, 駛入車道的過程,這樣一定會被打槍, 因為駕駛人一定會申訴他是從路邊停車起駛入車道的, 或者準備停車或轉向,
機車優先道只能借過, 不能一直駛, 但警察的舉發標準針對路邊停車起駛入車道的, 或者準備停車或轉向而駛入機車道有30~60公尺的放寛距離, 所以除非你錄影的距離夠長, 甚至超過一段路口的長度否則打槍無誤~!
a,完整的過程是駛出路肩或機車道,行駛路肩, 再駛入車道, 所以就是這些違規過程全都要在你的車前方發生, 你才能錄到完整的違規要件~!
b,而我的行車記錄器因為有後鏡頭, 所以違規車可以在我的後方是駛出路肩或機車道, 行駛路肩,再超越我車, 於我前方駛入車道, 所以要件全符, 但並不一定可舉發, 因為有的分局只認定 a 的方式才符合, 所b的方式經過長年摸索後我會避開某些分局而不送(如永康分局)
所以你如果要檢舉這一類案, 請用a 的方式才不會白忙
多車右側超車 www.youtube.com/watch?v=MfTonCrypIg
計程車右側超車 www.youtube.com/watch?v=nbRSecud7EM
高速公路路肩超車 www.youtube.com/watch?v=Zy0egFV5cVw
臉部照的真清楚,後來照片檔與錄音檔都給警察備份,筆錄也作完了,目前打算要告對方強制罪,現在剩下對方還沒去作筆錄,這種情形告對方強制罪應該可以吧?
看到這新聞真的快吐血
台灣的違規罰則低到不可思議吧!!
這樣才罰300~600??
並排好不容易提高到2400
也算剛好而已
一般違規罰那一點點根本不痛不癢
難怪不怕
至少都罰個1800~3600才算合理吧
藉口沒車位
其實是省停車費
反正停一下 警察沒那麼勤勞
有的路大條就算了
小條車又多還是敢違停
話說人行道停機車有法可解決嗎?
打110會乖乖取締整排嗎?
行人都快沒路可走了
自己一台一台拍也太危險了吧?
通常一定是整排違停 整排併排停車
兩線道剩一線道是常有的事情
以前新莊還常看到有拖吊(中正路 富國路附近)
寫1999去建議大概也沒啥用吧?
不會又找議員哭說辜不離衷吧
有時騎在路上叭那種直接停在車道上的違停
有的機車騎士還嫌我無聊亂八人耶
好像會害他們被砍一樣
我就想民眾還是希望放爛的
交通再亂也比到處都是取締的好
因為哪天他也是這種違停的人
另外紅燈右轉也超危險阿
無視於直行車直接衝出來那種
一樣叭了
好像還會被瞪被攔車咧
這什麼社會
另外我住的中壢市區都有公車停靠區的白線,但鄉下站牌都沒有標示都一定要拍到公車站牌!像costco!
另外手機平板都沒有時間會不會不受理啊?
查違停遇襲 警遭長刀割頸
這也太驚悚了吧!
鬼島警察也太可憐
被砍了 還不敢直接開槍射殺
唉...
畢竟車多,位置不夠,大眾交通也不夠方便,如果出差的帶大量貨品也很難處理
當然買了車之前就必須考量這些事情,而不是為自己違停找藉口
另外我強烈支持你取締停在公車格的,這麼多老人要上下,實在很危險
下次我不會仁慈了
全部檢舉
我男友下班要搭公車
結果因為一堆文盲亂停
公車司機沒看到要上車的乘客
而多站一個小時等公車...
真的很討厭那些文盲
希望他們被掉消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