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立委,10月檢舉件數 高達 685 件!
馬路紅線的意義
在台灣駕駛的眼中
就像屁一樣
有紅線趕快停喔,管你用路人去死
駕駛的守法觀念真低級
還有駕駛看到 公車停等區 的大字
就像蒼蠅看到大便一樣
不顧一切要黏上去
等公車的民眾 與 下公車的乘客
你的生命安全 完全被忽略與侵犯
你應該要生氣
法律明文規定 人人都可以檢舉交通違規
我看到一定 錄影檢舉!
還有騎機車的人呀!
吃早餐就可以停紅線是嗎?
早餐店的路霸佔據馬路與人行道
吃早餐千萬別選這種有路霸的店
因為機車亂停紅線
加上 路霸招牌
本人看到一定錄影檢舉唷!
開汽車的人更神奇
吃早餐卻不找停車位
停紅線 讓所有用路人 不方便
這是甚麼心態呀
真是自私又無恥的行為!
因此
檢舉交通違規就是在行善
在替所有用路人來爭取 安全的空間
當然
還是要感謝苗栗陳立委
因為你修法 來打壓檢舉人
所以造就我 10 月檢舉685件
順便告訴你,11月等著你的黨大敗
而我11月的檢舉數一定會破千
原因很簡單
就是台灣駕駛太愛違規了
天天都有檢舉不完的 違規影片
除了我
也越來越多人 都在踴躍檢舉交通違規
新北市的系統 已經累積案件 22900 件以上
因為大家都討厭交通違規呀
怎麼你當立委
卻願意替 天天違規停車 的駕駛 來修法
每個人民都唾棄這種愛違規之行為
等著大敗吧
又有立委提案 修法讓並排違停的罰金加倍
這就是對多數人做對的事
比較起來
苗栗人真可憐
有愛替交通違規者說情的立委
所以 與你同黨的 苗栗候選人
居然也違規左轉 被撞死
老天真的有眼,
老天真的有眼,
老天真的有眼,
愛違規者總是會被另一個違規者收掉
這是立委替違規者修法時,
早已注定的呀!
因為檢舉交通違規就是行善!
如果這位違規左轉的同黨候選人
平時有多宣傳不要違規
或是 常檢舉苗栗地區的 交通違規
我相信 累積福田之後一定可以避大凶!
大敗之象已露
大家都是平凡百姓,請多行善囉!
我用檢舉交通違規來行善!
本部落格就是紀錄我 多年行善的點點滴滴
愛違規的雞腿駕駛!
多替守法用路人想想吧!
祝健康順事
#3留言再麻煩撥空回覆一下
謝謝哩!!
感謝大大的熱心回覆
先暫且相信警方有開單吧
本人會再留意檢舉的違停車輛是否又再度違停
讓人覺得奇怪的是…警方檢舉信件的回覆就只有那一行字
其他什麼都沒有…也沒留電話或是承辦人員是誰
和之前檢舉時…警方回覆的信件差太多了
所以覺得很怪!!
不過後來有再mail一次給員警人員…
詢問舉發有哪邊不妥嗎?(照片前後都有…有車牌、有紅線、有日期、且無人)
警方的回覆是說
本人誤會字面上的意思
警方是要審酌開「紅線違停的單…還是黃網線的單」
回覆的很簡短
且還是沒說承辦人員是誰
還是覺得怪!!!
有點在回避的感覺^^
另外想請問大大…
在舉發違停時…可以要要求警方給紅單的單號嗎?
而哪邊可以查詢紅單單號嗎?
想知道員警是否確實有開單
謝謝!!
*先生您好: 您於**月**日來信反應重機車***-***違規停車情事,經交由本局苓雅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本案已依 台端檢附相關資料查證後,已予以逕行舉發在案。 您如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在此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人:*** 聯絡電話:07-332****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 黃茂穗 敬上
三民二分局回覆格式:
市民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年**月**日反映建議事項,經轉交本局三民第二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來信指陳(車號:***-**)交通違規乙案,經檢視您所提供之違規車輛檔案照片,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及第22條規定逕行舉發在案,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熱心,特此申謝 。 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茂穗敬覆
重點是要到高雄市警局網頁右側"有話要說"中的第五項"交通違規舉發"檢舉,
注意事項宣告與個資法宣告這兩項一定要打勾,性別、居住地址可不寫
其餘的*的項目也一定要寫,全部寫好(包括附加圖檔)送出之後會在E-Mail信箱中
收到案號,約1~2星期不等會告知處理結果,高雄市警局會自動將案件分到所屬的分局去,如圖檔不只一個請壓成一個ZIP檔,單一檢舉案上傳容量最多20MB
高雄市警局網站http://www.kmph.gov.tw/